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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手册: Apple iPhoneX iPhoneX資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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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Phone 使用手冊 使用 iPhone 前請先檢視使用手冊 。 請前往 help.apple.com/iphone 。 若要在 iPhone 上檢視使用手冊 , 請使用 Safari 書籤 。 或者從 iBooks Store 下載使用手冊 (如有提供) 。 請保留文件供日後參考 。 安全與處理 請參閱 「iPhone 使用手冊」 中的 「安全性 、 處理和支援」 章節 。 電磁波能量暴露 在 iPhone 上 , 前往 「設定」 > 「一般」 > 「關於本機」 > 「法律資訊」 > 「電磁波暴露」。 或者前往 www.apple.com/legal/rfexposure 。 電池 請勿嘗試自行更換 iPhone 的電池 , 您可能會因此損壞電池 , 且可能造成過熱 、 起火和傷害 。 iPhone 中的鋰離子電池只能由 Apple 或授權的服務供應商提供服務或進行回收 , 且必須與家庭廢棄物分開回收 或處理 。 請依照您當地環保法規的指示來處理電池 。 如需 Apple 鋰離子電池和電池服務與回收的相關資 訊 , 請前往 www.apple.com/tw/batteries/service-and-recycling 。 助聽器相容性 (HAC) 請前往 support.apple.com/zh-tw/HT202186, 或參閱 「iPhone 使用手冊」 中的 「助聽裝置」 章節 。 避免聽力傷害 為避免聽力可能受損 , 請勿長時間以高音量聆聽 。 更多關於聲音和聽力的資訊可於線上的 www.apple.com/ sound 和 「iPhone 使用手冊」 中的 「重要安全資訊」 取得 。 醫療裝置干擾 iPhone 包含的磁鐵可能會干擾醫療裝置 。 請參閱 「iPhone 使用手冊」 中的 「重要安全資訊」 章節 。 Apple 產品一年有限保固概要 從原始的購買日期起算 , Apple 針對產品包含的硬體和配件的材料和製造缺失 , 提供為期一年的保固 。 Apple 不對一般使用的耗損或磨損 , 以及因意外或使用不當所造成的損壞提供保固 。 若要取得保固服務 , 請致電 Apple 、 洽詢 Apple 零售店或 Apple 授權的服務供應商 ; 可取得的服務選項視要求服務之所 在的國家或地區而定 , 且可能限定必須在原始銷售的國家或地區 。 視國家或地區而定 , 可能需支付電話費 和國際運費 。 請參訪 www.apple.com/legal/warranty 和 www.apple.com/tw/support 網站以瞭 解取得服務的完整條款和詳細資訊 , 若您根據此保固內容提出有效的服務要求 , Apple 將會視情況修復 或更換您的 iPhone , 或者進行退款 。 保固的優惠是附加在當地消費者保護法所賦予的權益以外 。 當您 根據此保固內容提出服務要求時 , 可能需要提供購買證明等詳細資訊 。 澳洲消費者 : 本公司產品包含的保固不得排除在 「澳洲消費者保護法」 之外 。 若出現嚴重故障和任何其 他合理可見的損失或損害 , 您有權換貨或退款 , 或是獲得損失的賠償 。 若您對產品的品質無法接受 , 但產品瑕疵並未造成嚴重故障 , 您亦有權將產品送修或換貨 。 Apple Pty Ltd, PO Box A2629, Sydney South, NSW 1235 電話 : 133-622 巴西消費者 : 您享有的保固優惠是附加在當地消費者保護法所賦予的權益之外 , 並不包含巴西消費者保 護法 / 法規所提供的完整法律保固的一年保固期限 。 電信規範 iPhone 特定的電信規範資訊 、 認證與規範標誌 , 以及其他產品資訊可於 iPhone 上取得 。 請前往 「設定」 > 「一般」 > 「電信規範」 以及 「設定」 > 「一般」 > 「關於本機」。 其他電信規範資訊位於 「iPhone 使用手冊」 中的 「安全性 、 處理和支援」 章節 。 ISED Canada 和 FCC 規範聲明 此裝置符合 ISED Canada license-exempt RSS 標準 。 此裝置符合 FCC 規定第 15 項條款的要求 。 其操作合乎以下兩種狀況 : (1) 本裝置不會造成有害干擾 , 並且 (2) 本裝置必須能夠耐受任何接收到的 干擾 , 包含可能導致非預期操作的干擾 。 重要事項 : 本產品於各種情況下的操作皆已通過 EMC 規定 , 包含在系統組件之間使用相容的周邊裝置 和屏蔽電纜 。 請您務必在系統組件之間使用相容的周邊裝置和屏蔽電纜 , 以減少對收音機 、 電視和其他 電子裝置產生干擾的可能性 。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要求遵守以下準則 : 使用過度恐傷害視力 。 (1) 使用 30 分鐘請休息 10 分鐘 。 (2) 未滿 2 歲幼兒不看螢幕 , 2 歲以上每天 看螢幕不要超過 1 小時 。 Taiwan Wireless Warning Statements 本裝置之使用應避免影響附近雷達系統之操作。 0.790 ISED Canada ICES-003 規範標籤 符合 CAN ICES-3 (B)/NMB-3(B) 規範 。 歐盟規範聲明 Apple Inc. 在此聲明此無線裝置符合 R&TTE Directive and Radio Equipment Directive 2014/53/EU 適用的基本要求和其他相關條款 。 歐盟一致性宣告的複本 (包含裝置頻段和最大射頻功率) 可於下列網站取得 : www.apple.com/euro/ compliance 。 Apple 的歐盟代表為 Apple Distribution International, Hollyhill Industrial Estate, Cork, Ireland 。 使用限制 此裝置限於室內以 5150 至 5350 MHz 頻率範圍操作 。 本裝置可於歐盟地區使用 。 歐盟—處理資訊 此符號代表您必須依照您當地法令的規定 , 與家庭廢棄物分開處理本產品和 (或) 其電池 。 當本產品已 達其使用年限時 , 請將其送往當地機構指定的回收站進行處理 。 處理時分開收集和回收產品和 (或) 其 電池 , 有助於節約自然資源 , 並能確保以無害於人體健康和環境的方式來進行回收 。 第一級雷射產品資訊 根據 IEC60825-1:2007 和 IEC60825-1:2014, 本裝置屬於第一級雷射產品 。 本裝置符合 21 CFR 1040.10 及 1040.11 之適用規定 , 除誤差值係依 2007 年 6 月 24 發佈的 「雷射公告 (Laser Notice)」 第 50 號文之規定 。 本裝置上的雷射設備可能會在維修或拆解時受損 , 可能導致暴露在有害的紅外線雷 射放射下 。 本裝置只能由 Apple 或授權的服務供應商提供服務 。 第一級雷射產品 Apple 一 (1) 年有限保固 僅適用於 Apple 原廠產品 消費者保護法與本保固之間的關係 除了本保固授予您的特定法律權利以外 , 您所居住之州 ( 或是國家 / 省份 ) 也可能另外授予您其他權利 。 除非法律許可 , 否則 APPLE 不得排除 、 限制或中止您可能享有的其他權利 , 包括因銷售合約不符合規定 而可能產生的權利 。 請參閱您所在之國家 、 省或州的法律 , 以充分了解您的權利 。 消費者保護法所規定之保固限制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 , 本保固及其列載之救濟權利均為專屬權利 , 並取代所有其他口頭 、 書面 、 法定 、 明示或默示之保固 、 救濟和條件 。 在法律許可的範圍之內 , APPLE 拒絕提供任何法定和默示擔保 , 包括 但不限於適銷性 、 符合特定用途 , 以及無潛在或隱有瑕疵之保固 。 若 APPLE 不得拒絕提供此等保固 , 則 APPLE 得將此等保固之期間和救濟權限制在此明示擔保的期間之內 , 並得自行決定限於以下所述維修 或更換服務的範圍 。 某些州 ( 國家及省份 ) 禁止限制默示擔保 ( 或條件 ) 的期限 , 因此上述限制可能不適 用於您 。 本保固涵蓋之範圍 Apple 針對一般使用者從經銷商處購買之 Apple 原廠的 iPhone 、 iPad 、 iPod 或 Apple TV 硬體產品以及 原始包裝中的 Apple 原廠配件 ( 以下稱 「Apple 產品」 ) 提供一 (1) 年 ( 以下稱 「保固期限」 ) 的材料和工 藝瑕疵保固 , 前提是使用者必須是根據 Apple 發佈的指引正常使用此等產品 。 Apple 發佈的指引包括但不 限於技術規格 、 使用者手冊和維修通訊中包含的資訊 。 請注意 : 依據 Apple 一年有限保固提出之所有索賠 , 均將受本保固文件所列載條款之約束 。 本保固未涵蓋之範圍 本保固不適用於任何非 Apple 品牌之硬體產品或任何軟體 , 即使是與 Apple 硬體共同包裝或搭售者亦同 。 Apple 以外的製造商 、 供應商或出版商可能會提供各自的保固 – 如需進一步資訊 , 請與個別廠商聯絡 。 Apple 發佈之 Apple 出品或非 Apple 品牌的軟體 ( 包括但不限於系統軟體 ) 不在本保固之涵蓋範圍內 。 若要進一步了解您在使用此等軟體時享有的權利 , 請參閱軟體隨附之授權合約 。 Apple 不保證 Apple 產品 之運作絕對不會中斷或沒有錯誤 。 因未能遵守 Apple 產品之相關使用指示而產生的損害 , Apple 一概不予 負責 。 本保固不適用於 : (a) 消耗性零件 ( 例如會隨時間逐漸耗損之電池或保護塗層 ) , 但因為材料或工藝瑕疵導 致故障者 , 則不受此限 ; (b) 外觀損壞 , 包括但不限於傳輸埠上的刮痕 、 凹痕以及塑膠破損 。 但因為材料 或工藝瑕疵導致故障者 , 則不受此限 ; (c) 搭配使用不符合 Apple 產品規格的協力廠商組件或產品所造 成的損壞 ( 有關 Apple 產品規格 , 請參閱 www.apple.com 中的各產品 「技術規格」, 或洽詢各零售 店 ) ; (d) 因意外事故 、 濫用 、 不當使用 、 火災 、 液體侵入 、 地震或其他外在原因導致的損壞 ; (e) 操作 Apple 產品時未遵守 Apple 發佈的指南而導致的損壞 ; (f) 由非 Apple 指定的代表或 Apple 授權維修 中心 ( 以下簡稱 「AASP」 ) 進行維修 ( 包括升級和擴充 ) 後導致的損壞 ; (g) 未經 Apple 書面同意即進 行改裝而變更功能或性能的 Apple 產品 ; (h) 正常磨損或 Apple 產品正常老舊造成的瑕疵 ; (i) 如果 APPLE 產品上的任何序號遭移除或汙損 ; 或 (j) Apple 接獲相關公家機構發出的產品遭竊資訊 , 或您無 法停用 Apple 產品上須透過密碼啟動或其他防止未經授權存取的安全措施 , 且您無法以任何方式證明自己 為該產品的授權使用者 ( 例如 , 出示購買證明 ) 。 有關 iPhone 、 iPad 和 Apple TV 維修的重大限制 。 Apple 得限制 iPhone 、 iPad 和 Apple TV 之保固服務僅於 Apple 或其授權經銷商最初銷售該裝置之國 家境內提供 。 您的責任 您應定期為 APPLE 產品儲存媒體所包含的資訊製作備份副本 , 以保護其內容 , 並預防可能出現的操作 故障 。 在您接受保固服務之前 , Apple 或其代理商可能會要求您提供購買證明的詳細資料 、 回答為診斷潛在問題 而設計的問題 , 並遵守 Apple 的保固服務程序 。 將 Apple 產品送交保固服務之前 , 請為其儲存媒體上的 內容另外製作一份備份副本 、 刪除您想要保護的所有個人資訊 , 並停用所有安全密碼 。 儲存媒體上的內容會在保固服務期間遭到刪除 , 並重新格式化 。 送修之 APPLE 產品的儲存媒體或任何其 他零件所包含之軟體程式 、 資料或其他資訊如有遺失 , APPLE 及其代理商一概不予負責 。 保固服務完成後 , 您可領回自己的 Apple 產品或替換品 , 其配置將如同您最初購買的 Apple 產品 , 但會 套用適當的更新項目 。 Apple 可能會在進行保固服務期間安裝系統軟體更新項目 , 而這類更新可能會造成 Apple 產品無法回復至較早版本的系統軟體 。 系統軟體更新可能會導致原本安裝在 Apple 產品上的協力廠 商應用程式不再與 Apple 產品相容 , 或無法在 Apple 產品上運作 。 您必須自行負責重新安裝所有其他軟 體程式 、 資料和資訊 。 本保固不涵蓋回復和重新安裝其他軟體程式 、 資料和資訊 。 重要 : 請勿拆解 Apple 產品 , 否則可能會造成不予保固的損壞 。 只有 Apple 或 AASP 具有維修本 Apple 產品之資格 。 發生違反保固條款的情況時 , APPLE 會採取哪些措施? 如果您於保固期限內 , 根據本保固條款向 Apple 或 AASP 提交申請 , Apple 得視情況進行以下處理 : (i) 使用全新零件或具有相等效能和穩定性的二手零件維修 Apple 產品 ; (ii) 更換相同機型 ( 或經由您同意之類似功能的產品 ) 的 Apple 產品 , 且該更換產品由全新零件及 / 或具 有相等效能和穩定性的二手零件所組裝 ; 或是 (iii) 退還 Apple 產品並按購買金額退款 。 Apple 可能會要求您更換某些可由使用者安裝的零件或 Apple 產品 。 替換零件或 Apple 產品 ( 包括使用 者依據 Apple 提供的指示自行安裝的零件 ) , 其保固期限為原本保固之剩餘期間 、 或從更換或維修之日算 起的九十 (90) 天 , 以兩者中時間較長者為準 。 更換過的 Apple 產品或零件 , 或獲得退款後 , 替換品即 成為使用者的財產 , 而被汰換之 Apple 產品或已退款之產品則為 Apple 的財產 。 如何申請保固服務? 在申請保固服務之前 , 請先存取並參閱下方說明的線上說明資源 。 如果您在參考這些資源之後 , 仍無法讓 Apple 產品正常運作 , 請透過下方的資訊聯絡 Apple 代表 , 或是聯絡 ( 如適用 ) Apple 經營的零售商店 ( 以下稱 「Apple 零售商店」 ) 或 AASP 。 一名 Apple 代表或 AASP 將會協助確認您的 Apple 產品是 否需要送修 ; 如果需要的話 , 則會進一步說明如何向 Apple 申請保固服務 。 透過電話聯絡 Apple 時 , 可能需要收取額外費用 ( 視您的所在地點而定 ) 。 以下提供有關申請保固服務的線上詳細資訊 。 保固服務選項 Apple 將會透過以下一或多種方式提供保固服務 : (i) 攜至店內維修服務 。 您可將 Apple 產品退還至提供攜至店內維修服務的 Apple 零售商店或 AASP 地 點 , 以進行現場維修 , 或是由 Apple 零售商店或 AASP 將您的 Apple 產品轉送至 Apple 維修服務 ( 以下 稱 「ARS」 ) 地點進行維修 。 收到維修完成通知時 , 請您儘快從 Apple 零售商店或 AASP 地點取回 Apple 產品 , 除非 Apple 另行通知您此 Apple 產品會從 ARS 地點直接寄到您的所在位置 。 (ii) 郵寄維修服務 。 如果 Apple 判定您的 Apple 產品符合郵寄維修資格 , Apple 將會寄送預付運貨單和 包裝材料 ( 如有必要 ) , 以及正確包裝與郵寄 Apple 產品方法的指示 , 協助您將 Apple 產品運送至 ARS 或 AASP 地點 。 維修完成之後 , ARS 或 AASP 地點會將 Apple 產品寄還給您 。 Apple 將支付往返運 費 , 但您必須確實遵守包裝與運送 Apple 產品方法的所有指示 。 (iii) 親自 (DIY) 零件維修服務 。 DIY 零件維修服務可讓您自行維修 Apple 產品 。 如果情况允許您使用 DIY 零件維修服務 , 請按以下步驟進行 。 (a) 需要將汰換之 Apple 產品或零件退還給 Apple 的服務 。 Apple 可能會要求您提供信用卡授權 , 做為 替換品或零件之零售價格以及適用運費的保證金 。 如果您無法提供信用卡授權 , 則可能無法向您提供 DIY 零件維修服務 。 Apple 將為您安排其他替代服務 。 Apple 會將替換品或零件寄給您 , 並一併附上安裝指 示 ( 如果有 ) , 以及請您退還汰換之 Apple 產品或零件的相關要求 。 若您確實遵守相關指示 , Apple 將 會取消信用卡授權 。 如此一來 , 您便不需要承擔 Apple 產品或零件費用以及來回運費 。 如果您未能依照 指示退還汰換的 Apple 產品或零件 、 或是退還的汰換 Apple 產品或零件不符合維修資格 , Apple 將會 收取您的信用卡已授權的金額 。 (b) 不需要將汰換之 Apple 產品或零件退還給 Apple 的服務 。 Apple 會免費將替換品或零件寄給您 , 並一併附上安裝指示 ( 如果有 ) , 以及有關如何處置汰換之 Apple 產品或零件的需求說明 。 (c) 您在進行 DIY 零件維修服務期間產生的人工成本 , Apple 一概不予負責 。 如需進一步協助 , 請透過下 列電話號碼聯絡 Apple 。 Apple 有權變更保固服務的提供方式 , 以及特定服務選項的產品合格標準 。 可用的服務選項取決於您在哪 一個國家提出服務要求 。 服務選項 、 零件供應情況以及回應時間會因國家而異 。 如果 Apple 產品無法在 您所在的國家維修 , 則您可能需要承擔運送與處理費用 。 如果您在非原始購買國家申請保固服務 , 則您必 須遵守所有適用的進出口法規 , 並承擔所有關稅 、 增值稅和其他相關稅項和費用 。 如果有提供國際保固服 務 , Apple 得以符合當地標準的同等產品或零件來維修或更換 Apple 產品和零件 。 責任限制 除非本保固中另有規定 , 否則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 , APPLE 將不承擔任何因違反保固合約或條件 , 或根據其他法源依據而產生的直接 、 特殊 、 意外或衍生性的損害 , 包括但不限於使用損失 ; 收入損失 ; 實際或預期利潤損失 ( 包括合約利潤損失 ) ; 資金運用損失 ; 預期節約損失 ; 業務損失 ; 機會損失 ; 商譽 損失 ; 聲譽損失 ; 資料遺失 、 損失 、 遭到破解或損毀 ; 或是任何原因造成的間接性或衍生性損失或損害 , 包括更換設備和財產 , 因修復 、 設計或複製 APPLE 產品中儲存或使用的程式或資料而產生的費用 , 或無 法維護 APPLE 產品中儲存之資料的機密性等 。 前述限制不適用於死亡或人身傷害之索賠 , 或是因故意或嚴重疏忽行為及 / 或不行為導致的任何法定賠償 責任 。 APPLE 拒絕提供任何能夠在不對 APPLE 產品上儲存之資訊構成風險 、 或造成資訊遺失的情況下 , 依據本保固維修或更換 APPLE 產品之聲明 。 某些州 ( 國家及省份 ) 不允許對附隨性或衍生性損害加以排除或限制 , 因此上述限制或排除規定可能不適 用於您 。 一般規定 任何 Apple 經銷商 、 代理商或員工均無權對本保固進行任何修改 、 延長或增補 。 如有任何條款經認定為 違法或無法執行 , 其他條款的合法性與可執行性不會因此受到影響或減弱 。 本保固以購買 Apple 產品時 所在國家的法律為準據法 , 並依據其規定加以解釋 。 Apple 之定義如本文件結尾處所示 , 並取決於購買 Apple 產品所在的國家或地區 。 Apple 或其業權繼承人為本保固之保證人 。 線上資訊 以下網址提供了各個主題的進一步資訊 : 國際支援資訊 www.apple.com/support/country 授權經銷商 support.apple.com/kb/HT1434 Apple 授權維修中心 support.apple.com/kb/HT1937 support.apple.com/kb/HT1434 Apple 零售商店 www.apple.com/retail/storelist Apple 支援與服務 www.apple.com/support/contact/phone_contacts.html Apple 免費支援 www.apple.com/support/country/index.html?dest=complimentary 各購買地區或國家之保固義務人 購買地區 / 國家 Apple 地址 亞太地區 香港 蘋果亞洲有限公司 香港銅鑼灣時代廣場一座 2401 室 阿富汗 、 孟加拉 、 不丹 、 汶萊 、 柬埔寨 、 關島 、 印尼 、 寮國 、 新加坡 、 馬來西亞 、 尼泊爾 、 巴基斯坦 、 菲律賓 、 斯里蘭卡 、 越南 Apple South Asia Pte. Ltd. 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 臺灣 Apple Asia LLC (110) 台北市信義區松智路 1 號 19 樓 071816-iOS-Warranty-Rest-of-APAC-Traditional-Chinese-v1.3 © 2017 Apple Inc. 保留一切權利 。 Apple 、 蘋果 、 Apple 標誌 、 iPhone 和 Safari 是 Apple Inc. 在美國及其他國家和地區註冊的商標 。 Apple Store 是 Apple Inc. 在美國及其他國家和地區註冊的服務 標誌 。 iBooks Store 是 Apple Inc. 的服務標誌 。 Printed in XXXX. TA034-02186-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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